湖北:企业投资新建煤矿项目核准
——新建煤矿项目核准流程
事项名称 |
企业投资新建煤矿项目核准 |
设定依据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第(二)条“规范政府核准制”及其附件:《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9号)
3、《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鄂政发[2005]12号)第三条“改革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及其附件一:《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04年本)
4、《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
申请材料目录 |
一、基本要件清单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真实性承诺
*4、依法招标申请表
二、专项要件清单
*1、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提交的申请文件
*2、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
*3、省住建厅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4、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矿区总体规划审批意见
*5、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煤炭资源储量审批意见
*6、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7、省环保厅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意见
*8、省水利厅出具的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意见
*9、省安监局和煤矿安全监察局出具的安全预评价批文及设计安全专篇审查意见
*10、由市州发改委出具的节能评估文件审查意见;
省直项目及跨市州项目由项目单位提交节能评估文件或节能登记表(节能评估申请可在本项目审批核准申请文件中一并提出,不再另行文)
*11、省林业厅出具的林地征用预审批文
*12、项目所在地政府授权部门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查意见
*13、银行出具的企业自有资金证明及金融机构贷款承诺函 |
办理期限 |
14个工作日以内(不包括现场踏勘,专家评审及设计文本修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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